“次级单元”与“朴素化”——五胡国家形态研究的新视野

作者:陈勇 发表时间: 2012-02-04   浏览次数:0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许倬云在《文化与社会崩解的比较》(《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4本第1分,1993年2月)一文中,对文化与社会崩解的现象提出了一种解释,按照他的说法,社会的组成,大致可以根据其复杂程度的不同,分为“原群”、“复群”两个等级。所谓“原群”,指以亲缘纽带(如家庭)或功能合作(如猎群、采集群)结合而成的社群,其结合的目的单纯,持续的时间短暂,掌握的资源有限,资源的累积也不大,因而无法缔造可观的文化。所谓“复群”,指“原群”经过合并与增殖,逐步扩大,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可以有内部的分工合作,构成了更为复杂的社群。功能分化增加了处理特定工作的能力,也增加了社群内部的彼此依赖。
    许文进一步说明:高度复杂的社会不仅有功能的分工,而且其社会内部又可包含若干次级单元(其中有的可能原为独立社会,在聚合过程中并入更大更复杂的社会,成为互为依赖的单元)。在此高度复杂的社会内部,不免出现冲突与紧张,对外也可能借助扩张以撷取资源。因应这种情势而出现的强制性公共权力,成为协调功能及分配资源的中心,就是国家。
    复杂社会因其复杂性的增加,又产生了高度的不稳定性,无法维持单纯社会内部中那种亲密的关系,随之发生解体。如果复杂社会分裂为复杂程度较低的次级单元,则原来由复杂社会所缔造的文化,也随之变质:一种可能是其内容转为贫乏;另一种可能是缔造与新条件相适应的新文化。无论发生哪一种情况,原有的文化遂告衰落或终止,这就是人类历史上的文化的崩解。
    一种文化不再延续发展,人群却未必真正灭绝,他们只是改变了生活方式与群体认同,在另外的时空环境下,改组为另一社会。因此所谓文化的崩解,其实就是社会的改组。而社会改组的幅度越大,原有文化的延续程度也就越低。
    许倬云认为:中国古代的文化发展,至少经历过两次严重的崩解。第一次是在西周末年,第二次是在东汉三国。他重申复杂社会蕴涵的不稳定性,各个次级单元在复杂社会崩解后可能分裂,并以竞争的形式重新分配其掌握的资源,从而缔造新的文化价值及相应的符号与规范。春秋战国与汉魏之际,正是这类嬗变的过程。汉末的社会巨变,表现为制度的衰败、经济的危机、正统思想的僵化与民间思想的挑战。而统治阶层的腐化,则使政权逐渐丧失了合法性。在天灾与人口流失的多重打击之下,庞大的东汉帝国最终为其本身的负担所摧垮。
    许文的结论是:大型群体因掌握资源、分配资源而发展了文化体系。一旦该体系臃肿僵化不足以处理复杂社会的各种功能,就必然分解为次级单元。各个次级单元在竞争的过程中,逐渐寻找到突破口,从而缔造新的文化体系。
    许倬云系统阐发的“次级单元”理论,对于我们解读五胡国家对中原王朝体制的冲击与改造,乃至认识外族屡次入主中原对中国古代历史进程的影响,也是一种相当有效的分析工具。
    如所周知:中国古代文化在两晋之际也经历了一次严重的崩解,五胡建国前夕即西晋末年,官僚的腐化、制度的衰败、经济的危机、正统思想的僵化与民间思想的挑战,同样表现得十分显著。“八王之乱”标志着司马氏丧失了政治上自我调节能力,进而其政权又丧失了“合法性”,并最终为“本身的负担”所摧垮。与社会复杂的西晋王朝相比,五胡政权即北方各少数族构建的新型政治组织,有着更为牢固的亲缘纽带,显示出单纯社会内部的亲密关系;政治层面也出现相应的变动,即由皇权与文官的共治转化为皇权与武官的共治。从这个意义上说,五胡政权就相当于许倬云提到的“次级单元”。
    综观以往的中古民族史研究,人们总是习惯从五胡国家的政治制度中,搜寻先行的汉族国家如秦汉或魏晋王朝的踪迹。但匈奴屠各建国前夕,西晋王朝濒于崩溃,在政治上已无法正常运转,此后相继出现的五胡政权不仅多与晋廷处于敌对立场,而且双方在制度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
    这里需要对许倬云“次级单元”的理论作一点补充:复杂社会一般是由次级单元变化而来的。例如两汉中后期的复杂社会就经历了西汉初与东汉初的初级发展阶段,换言之,前者是由后者变化而来的,二者正可以同许倬云所谓复杂社会、次级单元相对应。而汉唐之间王朝体制的演进,大致就是次级单元与复杂社会的循环往复。
    如将“次级单元”所承担的社会改组置于更大的视野之下,即置于整个王朝体制变化的历史进程中观察,就会发现:秦汉以后的复杂社会与次级单元,其构成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要素。二者在本质上都是以皇权为核心的官僚体制,都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秦汉以后中原王朝体制的发展,总的倾向是皇权与文官的共治,并逐渐趋于复杂化与周密化。但五胡各国则普遍具有军事化的倾向,甚至走上了军国主义的道路。五胡各国的官僚机构,多是以武官系统为主、文官系统为辅的。总体而言,五胡的政治体制,实际上更接近于秦朝、西汉初、东汉初或魏初的模式。
    大约半个世纪以前,日本学者宫崎市定提出了“朴素化”的理论,宫崎氏认为:中国历代“文明主义”的汉政权,每当到达了“饱和点”,就将纤弱、颓废、腐朽下去;而长城以北的游牧民族具有“素朴主义”的特征:尚武、强悍、富有生命力,他们的入主使汉族社会的“活力”重新振作。宫崎氏的这一理论,是解释五胡国家形态的重要工具。
    与两汉中后期及西晋制度相比,十六国制度往往更为简单、粗放。笔者在《“历史出口”说的“理论出口”》(本室所编《2004年民族史研究动态》)一文中指出:五胡政权的形成与更迭,在制度上是不断地“反朴归真”,重复表现出一种"素朴主义"的面貌。笔者进而认为:十六国北朝专制官僚体制重建中的军事因素,正是少数族入主给中原带来的新因素,构成了那些“马上天下”的“素朴主义”特征。宫崎氏“朴素化”的观点,使我们得以从一个新的高度认识少数族政权的振作王朝体制之功。尽管许倬云的“次级单元”理论也没能在制度研究的层面,为中原王朝体制经由少数族入侵而得以延续的现象作出全面的解释,但其对宫崎市定“朴素化”理论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补充,是一种更为精致化的申说。
    五胡各国是在游牧社会的基础上建立的,各少数族族人以自由民身份支持本族的皇权,参与国家的政治、军事活动,皇权则为他们提供保护,这种格局显然与部族的平等传统有关。《文献通考》一五一《兵考三》云:“拓跋氏起自云朔,兵戎乃其所以为国也。羽林、虎贲则宿卫之兵,六镇将卒则御侮之兵,往往皆代北部落之苗裔,其初藉之以横行中国者。”陈寅恪谓“北魏之初藉之以横行中国的,也正是代北的部落兵。西魏府兵制的前期,为鲜卑兵制,为部酋分属制。府兵八柱国,即自北魏鲜卑八国、八部之制而来。”(《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黄山书社1987年版)都是着眼于此的。反之,汉族所建立的两晋南朝,则难以在依附民乃至编户那里得到同等的支持,无法在其境内获得同等的政治凝聚力。
    有的学者指出:十六国皇权的强大,与“少数族皇权——军功贵族——国人武装"的体制有关。此说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军功贵族”指一部分贵族获得权力的途径,与“少数族皇权”或“国人武装”主要从其功能立意,并非同一层面的概念,但此说关注五胡皇权与本族自由民军事地位的联系,即五胡国家政治结构与社会结构的联系,对于探究五胡国家形态,仍是颇具启发性的。五胡各国自由民身份的提升,以及维持这种身份的部族平等传统的上扬,正是陈寅恪所谓“塞外野蛮精悍之血”;以此为条件构建的“少数族皇权——军功贵族——国人武装"体制,则反映五胡文化对汉族王朝体制的改造,又是“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以推动政治与文化更新的典型事例。
    孟森《清史讲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四章“八旗制度考实”中有如下一段话:“浅之乎视八旗者,以为是清之一种兵制,如《清史稿》以八旗入兵制是也。夫八旗与兵事之相关,乃满洲之有军国民制度,不得舍其国而独认其为军也。”孟森又说:“八旗者,太祖所定之国体也。……至世宗朝而法禁大备,纯以汉族传统治体为治体,……夫太祖之训,亦实是用夷法以为治,无意于中夏之时,有此意造之制度,……各旗主有所受之,则凭借固甚有力。”
    此说论述八旗与清王朝关系,也是解读五胡国家政治结构的重要参照。清王朝建立之初,是一个相当于次级单元的独立社会,八旗制度则显示了女真部落制的社会结构与兵民合一的政治传统。此例使我们进一步意识到,许倬云的“次级单元”理论与宫崎市定的“朴素化”理论,对于分析少数族入侵对于中国整个王朝体制的影响,或许是具有普遍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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