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召开“全国牧区发展研讨会"
作者:杜发春 日期:2010-12-17 浏览次数:3429
为进一步深化我国牧区发展中带有特殊性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探索牧区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2010年12月11-12日,由国家民委牧区发展研究项目组主办的“全国牧区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同志,长期从事牧区发展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牧区基层干部和牧民50余人,围绕以下议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草原生态保护与草原畜牧业;草场产权变动与牧区可持续发展;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及出路;“草畜平衡”制度与化解人草畜矛盾;牧区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等。参加会议的国务院相关部门参会人员来自农业部、中农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建部、环保部、国土资源部、扶贫办、国家民委等。专家学者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人类生态工程学会,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教育学院,兰州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四川省民族研究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等。基层干部和牧民代表来自内蒙古、青海、四川和新疆。
    
        我国现有264个牧区和半牧区县(旗),分布在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甘肃、四川、宁夏、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等12个省区,土地面积385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面积的40%,大多处于西部边疆民族地区,生态、生产和社会文化功能极为重要,一直被认为是“草原畜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草原游牧文化的发祥地,维系我国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近十年来,我国“三牧问题”(牧区、牧业、牧民)也比较突出,表现为:草原生态持续退化,牧业成本不断增加,牧民生活水平明显下降,牧区贫富差距正在加剧。“三牧”已经引起了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10年10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34亿元,在内蒙古、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这次由国家民委组织的全国牧区发展研讨会,搭建了一个中央政府决策部门、专家学者、基层干部以及牧民各方之间沟通交流的互动平台。经过两天的研讨和交流,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面对草原牧区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不仅需要政府决策部门对牧区草原的多种功能重新定位,而且需要决策部门面对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独特的草原牧区,进一步具体处理好生态、生产、生活文化等方面的内在关系,研究制定出客观有效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以便促进我国牧区的永续发展。据悉,国务院将在2011年召开全国牧区工作会议,这将是时隔24年后国务院第二次专门就牧区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战略性部署。第一次全国牧区工作会议于1987年6月4-9日在北京召开。(杜发春)
    
文章来源:杜发春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网站技术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7号6号楼 邮编:100081